您是否曾對客戶或其合作對象提供的英文合約內容一知半解?
回想一下當年入行,第一次被老闆要求草擬英文合約時,律師們是怎麼樣生出那一份合約的?通常,新手律師都會拜託老闆提供一份範本,然後依樣畫葫蘆地照著模仿修改;遇到合約範本中不懂的字詞、句子或規定,通常會認為是自己程度太差,才會看不懂!因此,也不敢去請教老闆,或甚至挑戰文件的權威性!
上述的心態,中外皆然。也因為如此,通常律師們拿來參考修改的合約條款,都是因為這樣的蕭規曹隨,從百年前或數十年前以訛傳訛的沿用至今。其實,不論是中英文合約,撰擬的最高指導原則都一樣,那就是應該要:簡單(simple)、清楚(clear)且直接(direct)。根據歐美紐澳的法律學者們在近30年來所提倡的「撰寫合約ABC原則」,合約應使用簡短的字彙、句子及段落,而非為了讓外人看起來很專業,而故意使用艱澀難懂的字詞或專門詞彙。本堂課也秉持這個原則,和律師學員們分享正確的閱讀和翻譯英文合約技巧。
因此,在選修這門課時,您不必擔心自身的英文程度高低!本課程將以實務上常見的買賣、授權、保密合約、消費性合約、網站使用者合約、經銷代理合約……等英文合約為例,解說、分析不同產業英文合約的常見條款,並提供例題供學員練習。在上完本次課程之後,您將會:
1. 學到拆解及閱讀英文合約的技巧;
2. 看出英文合約在撰寫上的常見錯誤(例如:贅字、過時的古字詞);
3. 學會辨別模棱兩可、容易混淆的英文合約條款;
4. 學習翻譯技巧,翻譯出符合英文合約原意的優美中文譯稿;
5. 懂得利用「標題」、「編號」跟其他技巧,讓合約內容更清楚易懂;
6. 把容易發生混淆、產生誤解的文字,翻譯成簡單易懂的合約內容;
7. 善用網路資源,將英文合約翻譯成中文。
葉茂林博士目前為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之主持律師。在返台執業之前,葉博士曾在美國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法學院擔任副教授,教授國際知識產權授權(International IP Licensing)、國際商業交易(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s)及網路法(Cyber Law)等課程。其後,他在芝加哥執業多年,並曾擔任美國伊利諾州律師公會智慧財產委員會委員。
葉博士曾在台灣協助許多台灣及歐美上市櫃公司及科技文創企業進行智慧財產權交易及談判併購業務。此外,他也出版過數本專書(包括12萬中文字的譯著《捍衛著作權》),並曾受邀講授英文合約寫作技巧。
第一單元:「審閱及修改英文合約技巧(一)」
時間:2021/2/3(三)晚上6:30到9:30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第六會議室
講師:葉茂林博士
課程摘要:
一、為何白紙黑字訂合約?
二、誰是合約的目標讀者?撰擬合約的原則及易讀性測試公式
三、閱讀條文標題,抓住合約重點
四、刪去贅字與過時的字詞
五、刪掉條款中所有的「shall」
六、語句盡量使用主動式、而非被動式
七、避免使用否定句、雙重否定句
八、避免賣弄行話
九、實作練習
第二單元:「審閱及修改英文合約技巧(二)」
時間:2021/2/17(三)晚上6:30到9:30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第六會議室
講師:葉茂林博士
課程摘要:
一、NDA習作討論 (刪改所有的“shall”)
二、避免使用否定句、雙重否定句
三、避免賣弄行話
四、避免使用配對詞和雙連詞(同義字贅詞)
五、使用易閱讀的字體
六、合約文字應避免全部大寫(或每個字首大寫)
七、避免使用易生糾紛的 and/or
八、使用簡單、直接、易懂的白話文
九、美國賓州「白話消費性合約」的易讀性判斷準則
十、實作練習
第三單元:「審閱及修改英文合約技巧(三)」
時間:2021/2/24(三)晚上6:30到9:30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第六會議室
講師:葉茂林博士
課程摘要:
一、使用「單數」用語,而非「複數」用語
二、善用編號或特殊符號,使段落分明、易於閱讀
三、使用「數字」(而非「文字」)來表達數量
四、多使用動詞,少用ion結尾的名詞
五、不要把動詞隱藏起來
六、將條款依重要性大到小排序
七、在文件開頭,盡量減少名詞定義的篇幅
八、用項目符號做出要點提示
九、為篇幅較長的文件,製作目錄或索引
十、接納有建設性的批評
十一、實作練習
第四單元:「合約翻譯技巧(一)」
時間:2021/3/3(三)晚上6:30到9:30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第六會議室
講師:葉茂林博士
課程摘要:
一、利用SEC系統搜尋各大公司合約
二、利用Law Insider搜尋各大公司合約
三、NDA(保密合約)習作討論
四、經銷合約習作討論
五、用簡單、直接、易懂的白話文撰寫合約(複習/兩個成功例子的分享)
六、如何翻譯常見的英文商業合約條款
七、將英文合約翻譯成中文的困難所在
八、善用本課程學習的各項技巧
九、善用線上工具,協助翻譯英文合約
十、英文合約及文件的法律翻譯市場
十一、實作練習
注意事項
一、本系列課程為四堂連貫課程,學員須一次報名四堂課。請留意2021年2月10日(三)未安排課程。
二、本系列課程專業領域分類為「民事法」及「財稅金融暨商事法規」,參與系列課程之學員,應修習全部時數之課程,始能取得本系列課程修習證明書。修習相同專業領域系列課程之時數達二十四小時者,得依據臺灣律師學院課程推動及證書核發辦法請領該專業領域課程修習時數證明書。
三、報名:請於2021年2月1日前至Accupass線上報名系統完成報名,名額25名,額滿為止。由於本系列課程招生對象以台北律師公會會員為優先,報名完成後,本學院將進行資格審核(約三個工作日),審核通過者,將於三個工作日內陸續透過Accupass發送電子郵件通知並進入繳費頁面;審核未通過者,本學院有權逕自取消其報名,並由系統釋出名額。
※須繳費後,始完成報名。敬請留意Accupass之審核通過通知,未依Accupass指示於期限前完成繳費者,系統將自動釋出報名資格。
四、報名費用:四堂課律師6,000元、實習律師4,800元、非律師8,000元
五、繳費:
(一)至Accupass線上報名系統註冊為會員(或以Facebook帳戶登入);
(二)至活動頁面點選「立即報名」;
(三)填入個人資料(請填寫中文姓名);
(四)本學院審核資格通過後,依Accupass指示完成繳費。
六、本系列課程由講師自行決定是否提供上課講義,且講師得以任何形式提供講義(如以紙本或電子檔等方式),本學院不接受學員要求發送或補發。
七、本系列課程之授課方式包含實作,故建議學員於授課當日攜帶筆記型電腦或平板電腦到課。
八、學員每週約須撥出1至1.5小時之課餘時間,運用上課所學之審閱技巧,修改講師指定之合約案例。
九、本系列課程禁止錄音、錄影。
十、取消報名方式:報名本系列課程之學員,得依開課時Accupass公告之程序申請取消報名(Accupass將收取退票手續費及匯款手續費)。若以書面向本學院申請取消報名,本學院將扣除報名費一成之金額,以供行政作業成本後退費。開課後,除可歸責於學院之事由致課程無法進行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十一、本學院保有課程變動之權利。



